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结合我市事业单位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2025年第二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
1.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定于7月27日,具体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及要求参加考试。
2.笔试准考证打印。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于7月24日至7月27日登录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没有打印准考证视为自动放弃笔试。笔试时,考生须持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进入考场。
3.笔试科目
(1)综合类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
(2)教育类包括《教育专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
(3)医学类包括《医学专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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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类考生以上两科分别合并为一张试卷,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职业能力测验主要包括:语言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及综合常识等。
教育专业能力测验主要包括:教育学基础知识与基本原理、教学基本规律、教学方法、学生学习心理、儿童与青少年身心发展、德育、班主任工作、教师心理等。
医学专业能力测验主要包括:医疗基础与临床知识、公共卫生知识、医学理论、卫生法学、职业道德素养等。
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政治(含时政)、法律、经济、公共管理、公文写作、职业道德、人文、国情等。
4.成绩查询。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张家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事业单位招聘专栏(rsj.zjk.gov.cn)公布笔试成绩、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进入资格复审人选。资格复审时间、地点,请考生及时上网查询。考生只能查询个人成绩。
5.设置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笔试总体情况划定。对在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分岗位按不高于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全部进入面试环节。
(三)资格复审
考生于8月9日至8月10日进行资格复审,8月11日进行递补人员资格复审。考生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包括:
1.按照招聘岗位要求提供能够证明资格条件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户籍材料、笔试准考证、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有关工作经历证明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同时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的人员,同时需提供服务期满合格证书及复印件和服务所在县(区)相关部门提供的在岗服务证明原件,证明中需注明服务起止时间;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岗位的人员,同时需提供《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两年及以上工作经验须提供原工作单位证明或社保缴费证明。
2.已与现工作单位签订过劳动(聘用)合同的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单位公章、主要领导签字)。
3.复审合格即进入面试程序。因报名时所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或无故不参加复审者,取消进入面试及后续环节资格,并在同岗位内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一次,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定于8月23日至8月24日(教育类),8月30日至8月31日(综合类、医学类),面试地点及具体要求等详见《面试通知单》,请考生于8月19日-23日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打印。
2.综合类、医学类的考生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时间8分钟,每名考生需回答3道题,主要测试内容包括理论素养、综合分析、临场应变、仪容举止、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心理素质等。
3.教育类的考生采取试讲的方式,时间15分钟,试讲内容在通用教材中随机抽取(面试前公布教材版本)。
4.面试时,考生只准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姓名及个人信息,否则视为违纪,取消面试资格。
5.打分采取体操式打分法,即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5名评委的平均分为考生面试得分。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后续环节资格。面试成绩当天在考试地点张贴,每场结束公布一次。
6.面试有关要求:考生须持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每场面试前,每组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考生抽签时仍未到候考室者视为自动放弃。考生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候考室和备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于违反面试纪律和规定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
7.综合类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教育类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医学类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其中,笔试、面试有一项缺考或低于合格分数线者,不计综合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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