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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湖南省岳阳市平江县乡镇事业机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人公告
平江县人民政府 2025-07-08 16:12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规〔2025〕1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事业机构工作人员(使用事业编制)。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附件在平江县政府门户网发布。

一、组织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由平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本公告及附件,并统一组织报名、笔试、面试、体检;招聘单位的主管机关负责资格审查、考察、聘用和编制手续办理;平江县纪委监委派驻中共平江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招聘单位主管机关纪检监察负责相应环节的监督。

二、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公开招聘共发布招聘岗位5个,岗位计划6个(使用事业编制)。具体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见岗位表(附件1)。

“高校毕业生”为近3年内毕业、招聘过程中未落实编制内工作的毕业生(即毕业证书落款年度为2023、2024、2025年),不对其是否有工作经历、缴纳社保作限制。

三、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

(四)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备岗位所要求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农业技术人员30周岁)以下。18周岁以上是指2007年7月及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是指1994年7月及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是指1984年7月及以后出生。

7.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

2.2026年及以后毕业的在读普通高校全日制学生;在读普通高校全日制2025年毕业生,2025年学历证未能在2025年7月31日(含)前取得、且学历认证未能在2025年8月31日(含)前取得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尚未解除党纪、政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6.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7.在各级各类公务员考试录用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限考期内的人员;

8.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9.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10.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招聘工作程序和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按以下流程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综合成绩计算→体检(可递补)→考察(可递补)→公示→聘用和编制手续办理。

(一)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1.报名时间

2025年7月11日--7月17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其中7月12日为周六不受理报名。

2.报名地点

平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七楼会议室

3.报名资料

(1)近期免冠正面照片。

(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3)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出国留学毕业生还须提交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及有效期内带二维验证码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5年毕业且仅有2025年学历证(学历认证)符合招聘岗位的学历,暂未取得的,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出国留学的2025年毕业生提供相应承诺材料),2025年学历证必须于2025年7月31日(含)前取得,且学历认证必须于2025年8月31日(含)前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的学历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并取得毕业证书,结业证书、肄业证书等不符合要求。

湖南省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以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报考有相应学历要求、不限专业且符合其他应聘条件的招聘岗位。

应聘人员的专业按照符合招聘岗位学历要求的学历证填写,其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其专业未列入《专业指导目录》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研究认定,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须对专业进行研究认定的,应聘人员提供成绩单和就读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材料(导师签字且毕业学院盖章,可资格复审时提供),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应结合所学课程、专业研究方向等进行研究认定。

(4)户籍要求:考生或其配偶的户口在本公告发布之日或高考时应在所要求的行政区域(平江县),并提供户口簿等相应资料。

(5)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和工资单(加盖工作单位公章或人事部门公章)。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5年7月31日为截止日期。

(6)现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由所在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人事管理权限在主管部门的还须主管部门加盖单位公章),可入围体检前提供。

4.报名相关要求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未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和材料的,同样取消应聘资格。

(2)实行应聘人员诚信承诺制度,应聘人员须承诺所填报的信息和材料合法合规、真实有效,符合应聘岗位所需的条件要求;主动报告与领导人员的亲属关系,并执行回避相关规定。

(3)应聘人员须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慎重、理性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和材料,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修改报名信息、材料和改报其他岗位。

应聘人员对招聘条件要求不清楚的,应主动向招聘单位主管机关咨询,咨询电话附后。

5.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主管机关负责。资格审查与现场报名同步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即为报名成功。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要求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持伪造证件参加考试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6.笔试人员的确定

笔试开考比例(即应聘同一岗位报名成功人数与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该岗位报名成功人员即为笔试人员。少数确实难以达到3﹕1比例的岗位,由招聘单位主管机关提出意见,经批准同意后,可以取消、核减相应岗位计划或降低开考比例,也可以修改报名条件、延长报名时间。岗位计划取消的,该岗位报名成功人员可申请改报一次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相关事项在笔试开考前另行公告。

(二)笔试

应聘人员必须携带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参考,两证缺一的应聘人员不得参加笔试。

1.笔试时间: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公告。

2.笔试为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

执法专干岗位: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公共基础知识和法律方面知识。

农业技术人员: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公共基础知识和农业专业知识。

3.笔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适用于本次所有实际参加笔试人员的岗位,笔试成绩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三)面试人员确定

在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原则上按照应聘同一岗位人数与计划数3﹕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员,≧3﹕1的,按1个计划取3人原则,若遇并列取满并列人员;<3﹕1的,全部确定为面试人员,可以相应核减岗位计划,但招聘岗位只有1个计划的,不核减岗位计划。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而导致<3﹕1的,在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若遇并列取满并列人员),无人员递补的,可以相应核减岗位计划,但招聘岗位只有1个计划的,不核减岗位计划。

(四)面试

应聘人员必须携带纸质笔试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参考,两证缺一的应聘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另行公告。

2.面试满分为100分。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形象气质等。

3.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75分,适用于所有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岗位,面试成绩未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五)综合成绩计算

1.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笔试、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三位小数。

3.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排名为准。

(六)体检

1.体检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公告。体检费由应聘人员承担。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

3.体检合格人员才能进入考察环节。

(七)考察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组织考察时,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人员。

(八)递补

在体检、考察环节,因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招聘岗位计划出现空缺的,在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前,由招聘单位主管机关及时研究决定是否递补。若进行递补,在达到笔试和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排名为准),递补不超过2次。拟聘用人员一经公示,不再递补。

(九)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主管机关的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对拟聘用人员的档案等材料进行真实性审核。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平江县政府门户网公示5个工作日。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和面试人员、体检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及相关通知、公告及时在平江县政府门户网公布。

(十)聘用和编制手续办理

1.公示无异议的,或公示有异议但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及时按规定到编制、人社部门办理编制、聘用、工资等相关人事手续。

2.公开招聘新进人员一律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原则上在本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包括试用期),聘用合同须明确服务年限、违约处理办法等事项。

3.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享受本单位同岗位人员同等待遇。

六、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从“报名和资格审查”到“聘用和编制手续办理”任一环节的,均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2.公开招聘工作期间,应聘人员务必保持手机畅通,密切关注“平江县政府门户网”的公告、通知,因应聘人员原因导致错过招聘信息和时间节点影响应聘的,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3.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严格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对各种形式、各个环节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人社部令第35号 )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5.咨询及举报电话

①政策咨询电话

0730-6292370(平江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15274009650(平江县安定镇办公室)

13212630670(平江县加义镇党建办公室)

15074094722(平江县南江镇党建办公室)

17382009530(平江县长寿镇党建办公室)

②监督举报电话

18908405004(平江县纪委监委派驻中共平江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15115007190(平江县安定镇纪委)

18627303696(平江县加义镇纪委)

13974096206(平江县南江镇纪委)

13786035109(平江县长寿镇纪委)

本次公开招聘由平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机关负责解释。

附件:

1.平江县乡镇事业机构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数及要求一览表

2.平江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3.湖南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平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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