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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广东中山翠亨新区第一批公开招聘事务职员10人公告
中山翠亨新区 2025-07-10 17:50

为进一步加强新区人才队伍建设,现根据工作需要,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务职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报考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公告及招聘岗位所要求条件的人员。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翠亨新区2025年第一批公开招聘职员岗位一览表》。

本公告涉及的年龄和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截至报名首日。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读的普通高等院校(非在职)学生;

6.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5年7月14日8:30至2025年7月31日17:30。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应聘人员请通过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以下简称招聘系统)进行报名,网址: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1515。按网站指引填写个人信息,同时上传有关佐证材料扫描件。报名资料要求齐全、清晰、可读。

(三)报名资料

1.《报名登记表》(附件2);

2.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

3.岗位要求相关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或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需由社保部门出具)或劳动合同等原件和复印件(以上材料三选二);

4.其他岗位所需的证明材料。

(四)资格审核

报名系统将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初审。报名应使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且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重复报考或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已经录用的,取消录用资格。报名结束后,考生可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查看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取得考试资格。资格审核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五)网上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5年8月11日上午9:00后。

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可自行登陆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作为考试(含笔试、面试等)、体检等环节的凭证,遗失不补,请考生妥善保管。考试当天未携带纸质准考证的,不得参加考试。

(六)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同时报考多个岗位者视为无效报名。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2.报考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3.应届毕业生应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应聘人员须于报名首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4.招聘岗位专业参照《广东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须毕业院校教务处或研究生处盖章)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人员按所获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和成绩单参照相近专业报考,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中文和外文版本的成绩单。

5.报名时应确保所填各项信息真实有效,凡以虚假信息报名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三、考试

符合条件并通过报名审核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大于5:1时,启动该岗位的考试程序;符合条件并通过报名审核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小于5:1时,该岗位不予开考或按比例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综合能力测试。

2.笔试时间:2025年8月中旬,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进入面试环节。

(二)面试

1.笔试合格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成绩相同时,视为并列。如果合格人数未达上述比例的,将全部笔试合格人员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

(1)资格复审。入围面试人员应在指定时间、地点携带报名所需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可依次递补面试对象。凡有关资料信息不符合报名要求的,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形式、面试时间、地点将在翠亨新区门户网站另行通知。

2.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40%和面试成绩6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统一划定为60分。对考试合格的考生,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聘用岗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总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于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翠亨新区门户网站公布。

四、体检、考察和公示

体检按《中山市机关雇员雇用体检标准(2020年修订)》执行。考察按有关规定进行。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体检和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翠亨新区门户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五、聘用

考生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后,择优聘用。

六、其他事项

(一)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后决定是否正式录用。首次签订劳动合同为期一年,年度考核合格后可续聘。

(二)本次招聘考试成绩有效期自首批公示之日起1年内有效,若本次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新区党工委研究同意,可在本次参加招聘考试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本公告由我单位负责解释,联系人及咨询电话:袁小姐,0760—89893628。

附件:

附件1:翠亨新区2025年第一批公开招聘职员岗位一览表.pdf

附件2:报名登记表.docx

中山翠亨新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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