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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甘肃天水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51人公告
甘肃党建-天水市平台 2025-07-11 10:46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现将2025年度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选调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

公开选调岗位分为两类,一类为市直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一类为中小学校专业技术岗位。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市直事业单位

1. 报名范围

(1)我市县(区)及以下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2)我市县(区)及以下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或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2. 选调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9年7月以后出生)。

(4)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

(5)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

(6)符合公开选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工作经历。

(7)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聘任年限和年龄的计算时间截至2025年7月。

3. 不得报考情形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未满约定服务年限、未满首个聘期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未在机关工作满5年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即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事业单位的岗位。

(二)中小学校

1. 报名范围

我市县(区)公办初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

2. 选调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9年7月以后出生)。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5)具有与岗位学科一致的相应及以上层次教师资格证书。

(6)具有3年以上中小学任教经历。

(7)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8)符合公开选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9)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聘任年限和年龄的计算时间截至2025年7月。

3. 不得报考情形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未满约定服务年限、未满首个聘期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即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事业单位的岗位。

三、报名程序

(一)岗位查询

各选调单位的选调岗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天水市2025年度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如需咨询报名相关事项,可按照《岗位表》公布的电话与选调单位联系。

(二)报名

报名采取报考人员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不收取报名费。

报名时间:2025年7月11日至7月16日(不含双休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报名地点:天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办楼(天水市秦州区七里墩天河广场D座二区)502室。

报名步骤如下:

1. 报名人员根据相关要求选择填报岗位,下载打印《天水市2025年度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填写相关信息,不得对《报名表》格式进行改动。报名人员限报1个符合条件的岗位。

2. 报名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报名表》报所在单位党组织及县(区)党委组织部或人社局审核,签注意见并加盖公章。

3. 报名人员本人携带《报名表》(一式三份)、居民身份证原件、4张一寸免冠蓝底照片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报考教师岗位的还需携带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诚信报考,凡弄虚作假者,取消选调资格。

(三)资格审查

各选调单位和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对报名人员提供的信息及相关资格条件进行审查。报名期间,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可改报其他岗位;填报资料不全的,可根据选调单位要求补充完善相关资料,也可改报其他岗位。7月16日18:00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本次公开选调各岗位的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选调计划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资格审查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减少选调计划,直至达到开考比例;减少选调计划后仍未达到比例的,取消该岗位选调计划。减少选调计划或者取消岗位在甘肃党建天水市平台、天水党建微信公众号、天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布。报考取消岗位的人员,可于2025年7月17日8:30至18:00改报其他岗位。

如报名人员所学专业不包括在岗位要求的专业类或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相同的,经选调单位同意,由毕业院校出具说明,认定所学专业属于岗位要求的专业类,或认定所学专业名称虽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同,但课程基本相同,属同一专业,并附本人所学课程成绩单,在报名时一并提供审核。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选调单位均可取消其报名资格或者选调资格;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发生变化,导致报名人员构成不得报考情形的,终止其选调程序,不再作为选调人选。

(四)领取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于2025年7月2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到天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办楼(天水市秦州区七里墩天河广场D座二区)502室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岗位业务水平测试和面试,重点测查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岗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笔试、岗位业务水平测试、面试和综合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按照“四舍五入”办法处理。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依次按照笔试成绩、岗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名次。

(一)笔试和岗位业务水平测试

1. 科目与内容

笔试和岗位业务水平测试均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笔试主要测查应试人员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文字写作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岗位业务水平测试主要测查应试人员的专业知识及业务能力,满分为100分。笔试和岗位业务水平测试合成成绩计算公式为:合成成绩=笔试成绩×50%+岗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50%。

2. 时间和地点

笔试:2025年7月26日上午9:00—12:00

岗位业务水平测试:2025年7月26日下午14:30—17:30

考试地点及要求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持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两证不全者不得进入考场。身份证过期或遗失的报考人员,应及时在公安机关补办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

3. 成绩查询

笔试和岗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以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甘肃党建天水市平台、天水党建微信公众号、天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予以公布。

(二)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和岗位业务水平测试合成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各岗位资格复审人数与选调计划人数的比例一般为3:1,笔试、岗位业务水平测试其中一门缺考或成绩为零者不得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资格复审由各选调单位组织实施,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报名表》、学历学位证书、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材料。另需其他材料的,选调单位应提前通知报考人员准备。资格复审不合格者,按照笔试、岗位业务水平测试合成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

(三)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比例一般为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可通过核减计划的方式达到3:1;通过核减计划仍然达不到3:1的,可降低比例但不得低于2:1;对实际未形成竞争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与选调计划人数的比例为1:1),面试成绩应达到使用同一题本面试人员成绩的平均分以上,方可进入考察环节。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甘肃党建天水市平台、天水党建微信公众号、天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予以公布。

面试采取结构化小组面试方式,主要测查履行岗位职责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

考察工作由各选调单位组织实施,采取差额考察的办法进行。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与选调计划人数的比例一般为2:1。对于选调计划在2人以上的岗位,可适当降低差额考察比例,但一般不低于1.5:1。

考察工作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根据需要还可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充分听取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有关领导、群众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单位党组织的意见,并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核实身份、编制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违规违纪情况、社会信用记录等)。严格落实中央关于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有关要求,对档案中材料和信息造假的,一律取消选调资格。考察不合格者或本人放弃考察资格者,报市委组织部同意后,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本环节递补只进行1次。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选调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考察结束3个工作日后及之后环节自愿放弃选调资格的,记入诚信档案。

(二)体检

体检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采取等额体检的办法进行。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或本人放弃体检资格者,报市委组织部同意后,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本环节递补只进行1次。

六、公示

拟选调对象分别在选调单位和本人现工作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选调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单位党组织和县(区)党委组织部。公示环节出现的空缺岗位,报市委组织部同意后,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本环节递补只进行1次。

七、审批及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由选调单位按有关要求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审批环节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选调单位对拟聘用人员设置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内,拟聘用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聘用手续,聘任按岗位管理有关政策执行;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相关情况报送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

附件:

1.天水市2025年度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pdf

2.天水市2025年度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中共天水市委组织部

天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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