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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四川大学第一批第二轮校聘招聘非事业编制人员13人公告
四川大学人事处 2025-07-16 16:41

根据工作需要,四川大学2025年拟公开招聘管理及其他专业技术岗位校聘非事业编制人员13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管理岗位6个,其他专业技术岗位7个。

具体招聘岗位详见《四川大学2025年校聘非事业编制公开招聘计划表(第二轮)》。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恪守高校教师师德、学术道德等职业道德规范;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业务知识、专业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应届毕业生须于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

6.满足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7.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选拔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包括报名、资格审查、初试、复试、单位考察、体检及录用等环节。

1.报名

2025年7月16日至8月31日,应聘人员登录四川大学招聘系统(https://recruitment.scu.edu.cn/#/)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同时提交初试视频,时长不超过3分钟,内容包含自我介绍、自身特长及对应聘岗位的认识,视频发送至邮箱rsk@scu.edu.cn。

2.资格审查

学校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可进入后续选拔环节。若该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低于3:1,报名截止后终止该岗位本轮招聘。

3.初试

学校对初试视频进行评分。初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按照单位拟定比例确定进入复试人选,且初试总分不得低于60分,如遇末位同分情况,则同分者均可进入下一轮。若进入复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低于3:1,初试截止后终止该岗位本轮招聘。

4.复试

复试采取现场面试的形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及与拟任职位的匹配度等。

应聘人员综合成绩按照初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每个岗位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照单位拟定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5.单位考察

单位对考察人选进行思想政治审查和综合考察,确定拟聘人员及递补人员。单位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后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完成后报学校人事处审批。单位考察不通过,则终止该岗位本轮招聘。

6.体检及录用

学校人事处审批通过后,拟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学校人事处统一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拟录用人员,调取个人档案,档案审查通过的,正式录用。

因考察不合格、体检不合格、档案审查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录用、本人放弃等情形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对递补人员进行体检、公示录用及档案审查,递补最多1次。

7.报到

应聘人员收到正式录用通知后,应按要求准备入职材料,并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入职手续。

四、相关说明

应聘人员报名时,须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对所提交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聘要求的,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学校有权取消其考试或录用资格,相关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

五、有关政策和待遇

本次招聘岗位全部为非事业编制岗位。学校与聘用的教职工签订劳动合同,薪酬待遇按照学校校聘非事业编制岗位聘用管理相关办法执行,缴纳五险一金。

六、联系方式

招聘政策咨询:

袁老师、黎老师 电话028-85406155

地址:四川大学望江校区行政楼349室

附件:四川大学2025年校聘非事业编制岗位公开招聘计划表(第一批第二轮)

四川大学人事处

2025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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