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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江苏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人公告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5-07-21 15:37

江苏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是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康文路17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人员结构,充实江苏省药品监督检验人员队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名,其中一般工作人员4名,高层次工作人员2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7月22日至2007年7月31日期间出生),应聘疫苗检验3岗位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84年7月22日以后出生);

6.符合《招聘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招聘条件

(1)招聘条件中的“2025年毕业生”,指在2025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5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学位)证书认证的人员,如报名时无工作单位,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聘用后有关事项按国家规定办理。

“三支一扶”计划、“农村教师特岗计划”“西部计划”“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的志愿者,如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

(2)招聘条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江苏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3)招聘条件中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31日。

7.本次招聘原则上不设户籍限制。

8.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时间:2025年7月22日9:00–2025年7月31日16:00

2.资格初审:2025年 7月22日9:00–2025年8月1日16:00

3.陈述申辩:2025年 7月22日9:00–2025年8月2日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025年7月22日9:00–2025年8月2日18:00

报考者应按照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报考者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在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者只能选择岗位表中的一个岗位报名,报名期间,初审未通过的报考者,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时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如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请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陈述申辩。陈述申辩电话:025-86251023。

2.此次招聘,所有岗位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上公告。应聘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报名网站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名时间为2025年8月3日9:00-16:00。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5届毕业生;

(2)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该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2026年1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4)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三)网上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得应聘人员须在2025年8月13日9:00起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拨打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考核方式

1. 疫苗检验1和疫苗检验2岗位的考核方式为笔试、技能操作、面试。

2. 疫苗检验3岗位的考核方式为技能操作和面试。

(二)笔试

1、疫苗检验1和疫苗检验2岗位需参加笔试,笔试主要考核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笔试成绩达到60分(满分100分)为合格。本次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复习班。

2、笔试时间为2025年8月16日上午9:30-11:30,报考者应当携带准考证和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报考者参加考试时持有的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相一致。

(三)资格复审

技能操作前江苏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将组织资格复审,其中疫苗检验1和疫苗检验2岗位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疫苗检验3岗位对报名初审通过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疫苗检验1和疫苗检验2岗位如有复审不通过等原因出现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相关信息将于技能操作考试前在江苏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官方网站公布。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参加技能操作考核,没有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将被取消技能操作考核资格。如对资格复审结果有异议,可在收到复审结果的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江苏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陈述和申辩。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四)技能操作和面试

1.参加技能操作和面试的时间、地点以江苏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电话或其他形式通知为准。

2.技能操作以招聘岗位要求相关的专业基础操作,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实验操作能力,对理论知识、动手能力、操作水平作出评价。技能操作成绩达到60分(满分100分)为合格。疫苗检验1和疫苗检验2岗位技能操作考试合格的考生进入面试环节。疫苗检验3岗位在技能操作考试合格的考生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因考生弃权等原因出现缺额的,在技能操作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参加面试。技能操作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

3.面试主要测试面试者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必须在60分(含)以上,方可进入下一个招聘程序。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

4.总成绩计算

疫苗检验1和疫苗检验2岗位最终成绩=笔试成绩*50%+技能操作成绩×30%+面试成绩×20%,考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如有同分情况,按照技能操作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如技能操作成绩相同,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疫苗检验3岗位最终成绩=技能操作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如有同分情况,按照技能操作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四、体检与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考察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经历与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五、公示与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从该岗位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jshrss.gov.cn)、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http://da.jiangsu.gov.cn)、江苏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http://www.jsifdc.org.cn)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招聘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招聘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向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按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江苏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取消聘用资格:

1.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在我院通知签订聘用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不与我院签订聘用合同者;

2.有工作单位的人员在我院通知签订聘用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不能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工作关系证明者。

3.应届毕业生未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

六、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人事教育科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25-86251023 025-86251022

联系人:李老师 朱老师

七、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25-86251015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举报信箱:jigjw@da.js.gov.cn;

举报电话:025–83273505 025–8327365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025–83236078。

附件:江苏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岗位信息表.xlsx

江苏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

2025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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