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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江苏镇江市丹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第一批招聘工作人员77人公告
丹阳市人力资源培训中心 2025-07-24 16:06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丹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卫健委”)决定,其所属21家事业单位面向社会集中招聘77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一、报考条件和对象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备良好的品行,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条件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8月4日至2007年8月8日期间出生);取得卫生专业中级、副高级、正高级技术资格的人员年龄分别放宽到40周岁(1984年8月4日及以后出生)、45周岁(1979年8月4日及以后出生)、50周岁(1974年8月4日及以后出生);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可放宽至40周岁。

工作经历计算的基准日期为2025年8月31日(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实习、勤工助学等时间不计入工作年限)。

(三)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丹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专业参考目录为《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25年硕士专业目录》。

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由毕业院校(科研机构)出具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的书面证明,视为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

(四)资格条件中的“2025年毕业生”,指在2025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5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学位)证书认证的人员,如报名时无工作单位,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聘用后有关事项按国家规定办理。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志愿者,如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报名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

(五)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中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中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以下简称“两个同等对待对象”)。

(七)资格条件中有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要求的,需提供相应的合格证书,只有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通知单的,相应的成绩不低于425分。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5届毕业生;

2.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该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该回避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报名时,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规定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5.国家和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或者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

二、应聘报名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与审核、资格初审、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丹阳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www.dypxzx.com)。

1.报名时间:2025年8月4日9:00-8月8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5年8月4日9:00-8月9日16:00;

3.陈述申辩时间:2025年8月4日9:00-8月10日每天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5年8月4日9:00-8月11日每天9:00-16:00;

5.缴费确认时间:2025年8月4日9:00—8月12日10:00。

(二)网上确认

应聘人员网上如实提交报名信息和照片后,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8月8日下午提交报名信息和照片的,应及时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审核。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市卫健委陈述申辩。

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参加笔试后3个工作日内,凭相关证件到(云阳路32号)办理减免考务费手续,退还报名费。

通过初审并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视为报名成功;缴费是否成功以报名系统中的最终缴费状态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岗位核减、取消和改报名

报名截止后,各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将在丹阳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发布公告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被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可于8月13日10:00-12:00登录丹阳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改报本公告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四)准考证的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须在2025年8月21日9:00起登录丹阳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笔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以笔试准考证为准(岗位代码为001-024的应聘人员不参加笔试,无须打印准考证)。

参加笔试、面试的应聘人员分别凭准考证、面试通知单和本人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测试。

(五)报名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市卫健委根据《岗位表》中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填专业须与毕业证书上专业完全一致。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如对资格初审意见有异议的,请在2025年8月9日16:00前向市卫健委陈述申辩。

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限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照片审核、缴费和打印准考证中如有问题,请与丹阳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1-86571677。

三、资格审查

(一)资格初审

市卫健委在网上对考生填写的信息认真进行资格初审,并在考生报名24小时内提出审核意见。

(二)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公布后将对入围下一轮测试的人员组织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市卫健委负责,对参加面试的人员所需资格条件的证书或证明等材料的原件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1.本人身份证;

2.报考岗位所需的材料包括:

(1)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以及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2)《岗位表》中“其他条件”相关证明材料(专业研究方向证明(导师签名或提供毕业答辩论文)、英语等级证书、中国教育考试网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查询截图、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在培证明等);

(3)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5年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2025年国(境)外应届毕业生提供入学通知和所学课程目录)等;

(4)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除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材料外,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所修课程目录;

(5)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的,须签订承诺书(见附件2);按“2025年毕业生”身份报考的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除需提供上述材料外,还请提供以下材料:如毕业后从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应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如曾经有工作单位但在报名前已经解除劳动关系的,应提供2025年8月8日前最后一个工作单位的离职证明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如有社会保险缴费记录的,请提供最近半年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证明。

(6)“两个同等对待对象”还须提供规培基地出具的社会化人员规培证明。

(7)资格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应提供单位的聘用(劳动)合同,或者养老保险缴纳单或者工作证明或者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就业登记证明等材料,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出具证明单位公章。

资格复审时间:2025年9月7日(周日)上午8:30-12:00。

资格复审地点:丹阳市人才市场一楼大厅(云阳路32号)。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当场缴纳面试费100元。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市卫健委网站、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公布;资格复审不通过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复审的应聘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在3:1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

(一)考试方法和成绩计算

岗位代码为001-024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采用百分制,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岗位代码为025-057岗位采取专业知识笔试+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各项成绩均采取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总成绩按照笔试和面试分别占60%、40%的比例合成计算。

笔试成绩合格线为50分,面试、考试总成绩最低合格线均为60分,达不到最低合格线者不予录取。

(二)考试的组织实施

笔试和结构化面试由丹阳市卫健委统一组织,委托丹阳市人事考试中心实施。

(三)考试时间及成绩查询

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和面试通知单。

阅卷结束后,笔试成绩将以百分制的形式在丹阳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可凭准考证号查询。

考试时间和地点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在市卫健委网站、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另行公告。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的人选(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总成绩同分,以面试成绩高者入围,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确定名次),体检由丹阳市人事考试中心参照普通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进行〔047、048、049岗位还需符合《血站质量管理规范》对采供血人员的体检要求:无经血传播疾病(携带者)〕。考察由市卫健委参照普通公务员录用考察标准组织进行。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弃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市卫健委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并报丹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如递补,在该岗位的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录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经审核后在市卫健委网站、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招聘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向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后(056、057岗位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由应聘人员根据个人意愿选择聘用单位),按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并约定试用期。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定岗定级;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被聘用应聘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行负责处理。以下情况取消聘用资格:

1.聘用名单公布两个月内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

2.2025年应届毕业生在2025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2025年国(境)外应届毕业生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或在2025年12月31日前仍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

七、其他

1.录用进编的急需紧缺卫技专业人才,如符合我市《大学生“聚丹”计划》条件的,按规定享受生活补贴、租房补贴、购房契税补贴、公积金贷款提额、购房补贴等优惠政策。

2.本次招聘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工作纪律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511—86860908 ;监督电话:0511—86572388(市纪委派驻组织部纪检组),0511—86522273(市卫健委机关纪委)。

八、本招聘公告由丹阳市卫健委人事科负责解释。

附件:

1.丹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2.承诺书.docx

丹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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