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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和平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招聘教师公告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 2010-12-07 10:17

    为使和平区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的年龄梯度更加合理,人员配置更加科学,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和平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4名教师。

    兹定于2010年12月11日—12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4:30),在天津市汇文中学(和平区甘肃路40号)进行招聘教师的现场报名工作。

    应聘人员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74年12月11日至1992年12月11日期间出生)。应聘人员需由本人携带自荐书,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招聘条件中要求的其它证件、证书(包括户口本,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或考试成绩单,普通话等级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1寸近期免冠照片3张到现场报名。各招聘单位、区教育局将在现场进行资格初审及报名工作。应聘人员只能选报1个单位的1个岗位。

    应聘人员应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格复审合格后,参加统一组织的考试。考试包括笔试、心理素质测试、面试等。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通过资格审查初审人员应现场缴纳笔试考试考务费用,每人45元。心理素质测试采取笔试闭卷形式,面试采取对所报学科进行试讲的形式,考试时间、收费标准及具体要求另行公布。

    *  招聘计划下载

    和平区教育局

    2010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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